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是国家规定的,还是单位可以

2012-06-14 17:19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到目前单位一年半了,但缴存的基数是按照工资的80%为基数,缴存的,不知道这个是属于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还是单位可以自己规定的,我通过查看公积金网的资料说是按照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可是我们单位为什么是以月平均工资的80%为额度缴存的呢,这属于正常的范围调整吗
回复:1、关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 2、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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