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中扣除了公积金,单位没交, 我户里没钱

2012-06-07 16:42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2010年, 我在瓦巴格工作的7,8,9月三个月期间,公司按照合同为我交纳了8月和9月的五险一金,并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个人应缴纳部分。现在我申请公积金支取,发现2010年8月和9月只有五险,没有一金。 我如何办?
回复:1、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2、您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具体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您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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