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再次提取

2012-06-01 15:56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是外地城市户口,于去年6月8日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开具的发票是18000(1500/月房租 X 12月),随后管理部将18000打入我的建行储蓄卡,非常便捷!今年,由于房租上涨,迫于生存压力,仍想用公积金租房,请问该如何办理?
回复:1、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2、目前租房一年提取一次,即与上次办理提取手续的时间间隔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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