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是我的名字,婚后财产,我没有公积金,我

2012-05-31 10:25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们是12年在山东购买的二手房,结婚登记时间11年。由于老公不在家,所以房本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贷款是两个人的,我是主贷(商业贷款)。我老公在北京工作,公积金正常缴纳。这样的情况我老公可以提取公积金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提取比例有什么要求吗?
回复:1、异地购房与在京购房提取条件相同,具体请参阅网站“提取”栏目内容。 2、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主购房人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3、夫妻双方累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但您双方各自的提取限额由你们双方自行决定。通常情况下,夫妻每人各50%,或者您也可以提高您的提取限额,例如您支取房价款的80%,那么相应的您爱人的支取限额就调整为20%。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