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余额

2009-10-22 00:4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请问一下,我上一公司为我买的住房公积金离职时,申请停止缴费了,也开了证明单,但我没有去退公积金,现在新公司为我买的住房公积金,也发了专用折,我查询了下,折上余额是新公司为我缴的,那我原来公司的那部分余额怎么回事?我还能支取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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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你帮我解决下,先谢谢啦~  ^_^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一般来说,一个人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因为工作单位发生了变化,则应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从之前的单位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没有办理转移手续,而是由新单位重新开设了一个公积金账户,这样就造成你存在两个公积金账户,有两本存折。
解决的方法有两个:①办理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将之前单位的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这种方法手续较繁琐,②就是办理公积金提取,将之前的公积金取出,并注销账户,手续较简单,但这个就需要你是外市户口职工才能办理。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具体咨询22337072,或留言说明更详细的情况。
外市户口职工离职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无需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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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无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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