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市购房已与2个月前还清贷款,能否提取公积金?

2009-10-09 19:46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现在东莞工作,已交了一年多的公积金。我于2002年在中山市购了一套房,今年8月已将贷款还清。我现在能否以这套房的相关资料将公积金取出来?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通过贷款方式购买住房但已贷款结清的(此前从未以此套住房申请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只能按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包括: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提取需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的无需提供第2项,但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凭房产证提取,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之前的公积金余额,且不得超过房价。 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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