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事宜

2009-09-28 20:0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异地(湖南)购买一套商品,付款方式是一次性,现在我需要提取住房供积金,请问领取住房供金需要那些资料? 我现在有购房合同原件和付款凭证,请还需要什么?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分以下两种情况提供资料:
1、购房(一次性付款,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交如下资料: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提取需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的无需提供第2项,但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凭房产证提取,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之前的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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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房(一次性付款,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交如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提取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的无需提供第2项,但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本市房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能提取《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上盖有房地产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前的公积金余额。外市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能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核查到房屋备案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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