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取咨询

2009-02-18 21:4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因为辞职打算下个月16号(周一)去支取公积金,公司财务预订是13日(周五)进行出纳业务,会存入2月份的公积金。那我16号去支取的时候,此部分能否支取的到?如果不能的话,就没有了呢还是会之后再转到我的帐户里,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外地户口职工因离职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销户的,请确认所有的公积金都已经入账后,再去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按照你的说法,财务预计在3月13号缴存2月份的公积金,则正常情况下你在3月16号就可以提取到包括2月份在内的住房公积金了。如果2月份尚未入账你就办理了提取销户手续,则2月份的公积金会退还给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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