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房主.但户口跟母亲户口簿上.可提取吗

2009-02-07 02:4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东莞厚街翻建自建房~但原来房屋没办房产证.
1.本人是父亲是房主.但户口跟母亲户口簿上.可提取吗?
2.现在厚街既停办<<房地产权证>>,又不能报建.请问何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假如可提取2个人的公积金,相关证明资料是作为部门留档还是只要示出示就可以?要做2份资料吗?
4.怎样计算提取期限?
5.<<房地产权证>>房屋建前办好还是完工后办好?

管理中心回复: 1、不能,必须和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处于同一户口本下。
2、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不能取得相关证件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做留档备查使用。对于2个人都是提取同一套住房的,只需要提交一份复印件即可。 本文来自gjj123
4、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或建筑造价,并应翻建自住住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壹年内办理提取。此外,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当月余额。
5、该问题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范围,请咨询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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