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第三套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2010-04-29 22:13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站长你好,99年单位房改时,夫妻俩购置一套60平方米的自住房,有房产证。2008年夫妻俩购置了商品房一套,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只是在购房时夫妻俩一次性提取出各自的公积金用于购房。请问站长:如果我再次购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第三套房?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你现在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无分第几套房,具体贷款业务指南请你留意我中心网//www.dggjj.cn/bszn/DH_bszn_dkywzn.asp。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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