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的提取

2010-04-25 16:1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离职了,我到建行申请提取公积金,因为我的账户封存未满一个月,我出示了离职证明,但该行却说我不能取出帐上公积金,必须封存一个月!我说公积金管理中心说,行的啊!他说有些单位是不能的,必须封存一个月,你们单位就不行!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有法可依吗?如果不,我该怎样维权?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有离职证明,公积金存折可以不做封存,只要你公积金最后一个月到账就可以办理。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资料:
1、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此种类型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直接在本市建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需经公积金中心或中心派出办事处审核后办理提取。
gjj123

资料齐全,又条件符合的,银行工作人员不给予办理的请致电投诉:22424735。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