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10-04-08 18:1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本人在去年年底辞职回家的,由于当时时间紧迫没有提取公积金。现在想委托朋友帮忙代办,不知需要哪些材料?
并且本人没有东莞的建行的银行账户,广东省内其他地方的建行账户可以吗?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此种类型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直接在本市建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需经公积金中心或中心派出办事处审核后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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