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单位后因时间差补缴一个月算连续正常缴存吗

2010-03-17 09:39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2006年1月始在原单位东莞市新科磁电厂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于2010年2月下旬辞职后入职现单位,因不知详情只于3月开始再次缴存公积金,而后得知2月原单位未缴,请问我现在在现单位补缴2月的公积金能算连续正常缴存吗?近期内能申请住房公积金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补缴不算正常缴存,按规定在本市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你必须由今年3月份开始逐月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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