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已封存公积金问题

2010-03-16 22:47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本人是东莞户口于2007年5月份离职退出原来的工作单位,公积金一直封存到现在,现在本人在塘厦已经购买了一套房已办理房产证以及办理了按揭抵押,请问能不能提取呢?如果能提取公积的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如果你现在没有参加工作的,请带如下资料办理提取:失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公积金存折原件。
2、如果你在现有参加工作的,请带如下资料:购买住房归还贷款本息,首次办理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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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凡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公积金贷款的除外),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dggjj.cn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②如借款人的其他关系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则另需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公安局出示的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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