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的若干问题

2010-03-15 16:19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是去年11月份离职的,户口是东莞市集体户口。现有以下问题咨询:
1.离职后我没办理封存手续,现在是否已经自动转成了封存状态?
2.如果要取出来,是否需要“失业证”就可以了?
3.如果要转移到新公司(在广州),是否需要新接收单位的盖章,还是只需提供新的公积金账号就可以了?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回复如下:
1、封存的手续是原单位为你办理的,账户是否已经封存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www.dggjj.cn/viewcount/index.asp
2、东莞市集体户口属于东莞市户口,失业的需提交失业证、失业备案表或就业失业手册(盖市劳动部门公章)、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存折/龙卡办理。
3、若转移到广州新单位继续缴交,需要新单位工作证明(盖新单位公章,其中注明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并需到新单位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盖意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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