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设定上下限具体是多少?
2.假设某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为100元,而该市的某员工某月(因请假很多天)的工资只有500元(刚入职,暂不考虑缴存基数),按照缴存比例为5%算的话,该员工当月缴存的个人部分为25元,公司单位缴存部分也为25元,即员工当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为50元,小于缴存下限。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关于调整我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规定,我市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6465元,职工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调整为6586元。我市住房公积金没有设定缴存基数下限,但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年我市劳动部门公布的的最低标准工资。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