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咨询

2010-03-05 23:5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是商业贷款买的房子,从2010年2月份开始每月还款的,如果我现在想提取公积金,可以吗?需要什么资料呢?另外,如果可以提取公积金,首次办理的话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如:是否需要买房多少个月后提取或有规定的时间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通过商业贷款购房的,首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准备以下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镇区办事处办理: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明:①凡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公积金贷款的除外),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可在本网站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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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齐上述资料后即可申请办理,首次办理应该在正常还贷期内即可。 cp gjj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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