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口 职工失业后 支取公积金的数额和地点?

2010-03-05 18:2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已查看过相关规定,但相关的可以支取的数额等细节不清晰,请予以解答;另外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后,公积金数额在5万以下的,是否在建行网点就可以办理呢???
因之前致电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打不通电话,故烦请予以解答以上问题。
感谢! cp gjj123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指本市户口职工失业的)
1、失业证、失业备案表或就业失业手册(盖市劳动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常平、虎门、塘厦办事处进行审批,资料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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