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可提取公积金

2010-02-27 16:2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本人在2005年在购买单位的福利房时已经提取过公积金的余额,请问我在2001年购买的商品房现可否再次提取目前的公积金余额?如可以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去办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购买具有独立产权的商品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一次性付款购房和贷款购房两种情况,资料详见: //www.dggjj.cn/bszn/TQ_bszn_tiqu_mx.asp#zqmx5
注:若05年与01年购买的房屋均是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则只有在后者的房产证比前者晚发的情况才可提取。有疑问请咨询22337072。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