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无法进行正常续交,该怎么办呢

2010-02-26 10:37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
本人现在有如下疑问
1,本人原单位给我们购买住房公积金,但是缴纳时间未满6个月,由于工作原因,本人离开原单位,现在工作的单位,还为开始实施公积金购买,请问我现在无法进行正常续交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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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已缴纳的公积金必须取出呢?是否可以进行暂时封存呢?待以后单位可以进行公积金缴纳时, 接着进行缴纳呢?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3,是否以后进行正常缴纳,并且满12月以上,就可进行公积金的贷款呢? gjj123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暂时不接受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归集管理科、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或虎门办事处反映情况。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会保密,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希望当事人在投诉或反映问题时,能够提供真实详细的资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等),以便于我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2、离职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停止缴交公积金单位会帮你做封存手续,以后有新工作单位接收你,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到新单位继续缴交。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3、按规定在本市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没有欠缴、被封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者,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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