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用几年前购买的住房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0-02-15 13:3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站长你好!我是外来务工人员,2004年在东莞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没有交住房公积金,直到到2006年3月才交。2009年12月,因身份证更改的原因,我重新更换了房产证,现在我是否可以用这套房的房产证来领取2009年12月份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如果行,需要带什么证件?如果不行,我现在打算在异地买一套房,需要带什么证件来提取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若首次购房为一次性付款购买或贷款购买但已结清的,可携以下资料一次性提取到新的房产证发证日期之前的公积金余额: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的无需提供第2项,但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gjj123.com
若首次购房是贷款购买且贷款尚未结清的,请参照以下网址: //dggjj.dg.gov.cn/bszn/TQ_bszn_tiqu_mx.asp#zqmx5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交资料。
另外,外市购房也可提取公积金,同样分一次性付款购房及贷款购房两种情况,详情登录以上网址了解。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