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公积金的续交

2010-02-05 23:23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以前的工作单位给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由于换了工作,目前的单位除了5险之外,没有住房公积金,因为仍然在东莞工作,因此还想进行公积金的续交,不知道要怎么进行?
因为仍然在职,是否自己可以进行续交呢?
其实我这种状况,在东莞是普遍存在的,因此想知道是否有好的办法解决?非常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暂时不接受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归集管理科、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或虎门办事处反映情况。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会保密,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希望当事人在投诉或反映问题时,能够提供真实详细的资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等),以便于我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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