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領取時間

2010-02-05 17:0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於08/11/2009日第一次領取公積金,我第二次領取的時間是02/11/2010 還是 02/12/2010?
謝謝!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还购房贷款再次办理,在正常供楼还款有效期内以经办日期起计算每半年申请支取一次.看公积金存折支取日期,如第一次在2009年8月11日支取了,再次支的日期可在2010年2月11日当天或之后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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