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农民工来莞工作 公司(港资企业)是否必须为其购买住房公积

2010-01-31 00:39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外来农民工来莞工作,公司(港资企业)是否必须为其购买住房公积金?若没有购买的,是否有相关法律要求补买?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归集管理科、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或虎门办事处反映情况。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会保密,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希望当事人在投诉或反映问题时,能够提供真实详细的资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等),以便于我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