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公积金转入和本地公积金自建房提取的问题

2010-01-25 17:4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本人是青岛集体户口,在青岛缴存住房公积金,因离职到东莞已经封存。本人在东莞缴纳公积金已经1年多的时间,请问青岛的公积金可以转过来么?另外,本人在老家河南农村自建房,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可以申请把你在青岛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东莞的单位继续缴交,因转移程序按转出地规定办理,因此请详细咨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转出的手续。农村自建房可以办理提取,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交如下资料:
(1)房屋在建的:
①《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国土局核发)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局核发)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建造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余额。
(2)房屋已建好的:
①《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已出房产证的,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之前的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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