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封存的公积金办转移如何办理

2010-01-19 10:10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公积金的同志你好,09年12月我单位有一个同事离职,当月就给他的公积金办了封存,该同事到了东莞另一家单位后,给我电话让我帮忙办理封存的公积金转移手续,并提供给我他单位的公积金账号名称,请问我具体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填什么单?需要盖公章吗?烦劳解答。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转移到本市新单位有两种情况: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的,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原单位公章)。如果是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无需携带工作单位变动的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否则需要携带。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中心封存户的,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新单位账号开户银行或建行东城支行办理:
(1)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不需盖章);
(2)单位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jj123
(3)新单位工作证明(其中注明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