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给工人缴存公积金

2010-01-19 17:59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上次反映东莞市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给工人缴存公积金,你们的回复是到办事处提供劳动合同之类的证明。你们中心作为政府行政部门应该对企业的行为进行查处,强制执行。急切期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企业的行为进行调查,同时建议社保局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网络对接,实现资源共享,杜绝企业只缴纳保险,而不缴存公积金的现象出现。政府的政策是好的,社保局的保险缴纳比例明显大于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同样作为政府部门值得检讨,敬请解决,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非常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根据你提供的单位名称,该单位已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你也可直接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或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虎门办事处反映情况,希望当事人在反映情况时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会保密,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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