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非常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根据你提供的单位名称,该单位已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你也可直接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或常平办事处、塘厦办事处、虎门办事处反映情况,希望当事人在反映情况时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会保密,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