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非东莞市户口员工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包括:
1、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封存之后即可马上办理);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此种类型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直接在本市建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需经公积金中心或中心派出办事处审核后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