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0-01-09 21:02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去年5月份在银行离职,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离职证明原件公安局收了,怎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首先要看你是本市户口员工还是外市户口员工,二者在因离职办理公积金提取时所需资料不同。
外市户口员工离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无需此项);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无需单位盖章)。
注: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五万元的,无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可直接在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余额超过五万元的,需先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本市户口员工需要满足失业或户口迁出、工作调动等其他条件时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如失业证、户口迁移证明、劳动或人事局出具的调令等材料,且必须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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