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的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2010-01-06 20:5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2005年,我在广州买了一套自住房,并在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2008年,我调到东莞工作,广州的公积金停交,并在东莞已缴两年公积金。
问:
1、我现在能否提取东莞缴纳的公积金,来偿还广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cp gjj123

2、如果能,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可以提取在东莞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购房贷款,首次办理请提交如下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三个办事处(常平、虎门、塘厦)办理: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明:①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dggjj.cn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gjj123
②如借款人的其他关系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则另需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公安局出示的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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