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外地联名组合贷款购买商品房首次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2010-01-06 20:36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是外地户口,在老家和我爱人联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是组合贷款(我爱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我俩的商业贷款).请问,本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来办理首次提取,能提取多少?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回复如下:
1、首次办理请提交如下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三个办事处(常平、虎门、塘厦)审核: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明:①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dggjj.cn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gjj123.com
②如借款人的其他关系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则另需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公安局出示的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正常还款期间累计提取的限额为贷款本金,还清后可凭结清证明和利息清单提取利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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