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购买了一套自住二手房,是我的第一套住房。目前只给了首期款,现我打算剩下的一次性付清,房产证已经拿到了。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账号里的钱?如果可以,需要那些证件?要办怎样的手续?(本人已婚,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购房(一次性付款,已办理房产证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交如下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三个办事处(常平、虎门、塘厦)办理: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的无需提供第2项,但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本文来自gjj123
注:已出房产证的,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之前的公积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