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乡阳春市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东莞的公积金?

2009-12-18 22:46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回到家乡广东阳春市购房是否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那我需要提供什么文件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购买住房归还贷款本息,首次办理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明:①凡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公积金贷款的除外),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dggjj.cn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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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一次性付款,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交如下资料: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的无需提供第2项,但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已出房产证的,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之前的公积金余额。
购房(一次性付款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交如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gjj123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的无需提供第2项,但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本市房只能提取《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上盖有房地产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前的公积金余额,外市房只能提取到《商品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前的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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