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09-12-16 19:2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现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1、是否可以将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存额一次性提取后,再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2、如可以,需办理哪些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回复如下:
1、若你打算贷款购房,则需等到办好贷款后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明:①凡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公积金贷款的除外),另需提供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dggjj.cn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gjj123.com

②如借款人的其他关系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则另需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公安局出示的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购房时申请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以上材料全部无需提供复印件。
④商铺、写字楼、车位、住房装修及未在房产管理局备案不具备产权的住房贷款不能提取。
⑤此类提取,在正常供楼还款期内,自首次办理提取后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直至全部结清贷款本息止。
2、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你带齐我中心网//dggjj.dg.gov.cn/bszn/DH_bszn_banxi.asp所列明各项资料,直接来我中心或塘厦、常平、虎门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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