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2009-12-08 09:49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樟木头设立的分公司,想咨询一下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和工资基数方面有没有规定?如果我单位按单位缴10%,个人缴10%,以各员工实际工资为基数,这样有没有问题?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可以提高,但不得高于20%。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工资基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项,具体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令)确定。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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