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

2009-12-07 13:0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是10.28从东莞单位离职,我是东莞市集体户口,我离职后办理了失业证明,现在已回到家里(西安)。请问:
1.我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2.如果能,我现在在家里,能否找东莞的同事代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3.我没有东莞的建行账户,西安的可以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回复如下:
1、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失业证、失业备案表或就业失业手册(盖市劳动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申请人本人签名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书》一份(委托书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按规范文本手写)和申请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其他人办理提取只能转入申请人账户,不可转入代办人账户,也不可直接在柜台支取现金。
cp gjj123

3、转账的只能转入申请人东莞建行的活期账户(账户可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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