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民房能否向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

2009-12-04 01:0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是东莞麻涌本地居民,自1998年建造居民房,楼高两层,大概占地面积有110多平方米,建好后一直没有进行装修,到现在有十一年了,本人想进行装修,由于家境问题没有钱装修,想向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请问可不可以?如果可以,要办理什么手续,提供什么相关资料?分几年还款?还款利息又是怎样计算?
备注:我在邮局工作已经3年多了,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经差不多两年了,每个大概缴存有300多元(公司和个人共缴存),房屋已经在2009年10月份领取了房产证,我个人收人每月大概3000元!
深切盼望相关工作人员给我一个明确答复,谢谢!
好希望能够贷款成功,因为本人想成家立室!
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将相关答复内容发到我邮箱内,万分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自建房装修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装修贷款必须用于装修已付清房款且是毛坯房的自住商品房。你的房屋是自建房,不属于商品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2、相关问题我中心集中在此答复留言者,不再具体发送至留言者个人邮箱,不便处请谅解。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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