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还货

2009-11-10 16:32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
我和我爱人在2004年5月在农村信用社货款按揭买房(一手),房子的户主只写我一个人,2008年我爱人公司为员工在建设银行存入住房公积金,现在我们想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以便一次性付清货款。我想问的是能不能把建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直接用来还农村信用社的货款?如果可以,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首次办理提取所需资料包括: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配偶提取还需出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各网点领取,无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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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 明:
1、申请人购买一手房提供的《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必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2、在外市贷款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之外,另外要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权证》、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外,因偿还商业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办理时必须填写《授权书》(由借款人填写并按指模,可在本网站资料下载一栏下载打印)。
带齐以上资料后,可以到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或公积金虎门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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