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謝你對編號10002留言的答複. gjj123好,好gjj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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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本人於2004年5月在南城買了一套商品房,並於2004年8月開始在工商銀行開始10年的按揭. 在按揭將近兩年後, 2006年6月向朋友借錢還清了在銀行剩余的本金. 本人所在的公司於2006年3月開始交住房公積金一直到現在.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 我能將2004年8月到2006年6月這段期間在工商銀行交的利息通過住房公積金支取出來嗎?
gjj123好,好gjj123
站长回复: 你好,利息部分可以提取
本文来自gjj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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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再問,我已在2008年3月用房產證支取出部分公積金, 我還能將2004年8月到2006年6月這段期間在工商銀行交的利息通過住房公積金支取出來嗎?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你已经通过房产证的方式支取过住房公积金,则该套住房不能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利息支取适用于通过还贷方式支取过公积金、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人,如贷款本金已支取够额度,则可以申请支取贷款的利息部分。
而你这套房虽然是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但在还款期间未办理过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对于这种情况的申请人,则需要按照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方式(即使用房产证)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所以这种情况下已经不涉及贷款,因此不能再提取贷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