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日期

2009-11-01 04:29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请问公积金缴纳日期是每月的多少号?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应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承办银行开设的专户,由承办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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