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并办理迁出户口的人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2009-11-04 13:2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今年5月份离职,户口为东莞市集体户口,我准备将户口迁出东莞,并已经到迁入地的公安局开具了准迁证。请问我现在可以凭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迁证办理提取公积金吗?具体应该怎么办理呢?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户口迁出本市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新迁入地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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