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凡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现不存欠缴、少缴、补缴、漏缴、封存等状态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具体贷款额度要根据房屋总价、建筑面积、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基数、贷款年限等因素来确定。详细您可在我中心网//dggjj.dg.gov.cn/dkcount.asp自行计算。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