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调动到外地后的公积金提取

2009-10-29 10:0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以前是东莞高级中学的教师,现在在成都工作,我已经收到东莞市教育局的辞职证明,我打算找个时间请假回来办理公积金提取,因为我只有一天的假期,请问我来得及办理吗?还需要做什么?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工作调离本市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或调动介绍信(调令或调动介绍信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新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若为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销户,资料详见: //www.dggjj.cn/bszn/TQ_bszn_tiqu_mx.asp#zqmx4
有疑问请来电咨询22337072。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