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

2009-10-22 13:0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站长:您好!我在中粮上班已有2年多,自去年7月购买住房公积金,今年二月我老公在结婚前买了房子(产权证上是老公名字)有些贷款,现在我们结婚了,请问我可否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还贷款?若可以,请问需要些什么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你可以以配偶一方单独购买的住房申请提取你的住房公积金,首次办理需出示以下材料: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你需出示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各网点领取,无需单位盖章);
注 意: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gjj123.com
说 明:
1、申请人购买一手房提供的《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必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2、申请人购买确权房或二手房,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
此外,另需提交所有借款人(应该是指你的老公)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可到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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