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凡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现不存在欠缴、少缴、补缴、漏缴、封存等情况的公积金缴存者,购买自住住房时都可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您附合上述条件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2、是否投拆房地产商由您自己决定。3、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请您留意我中心网//dggjj.dg.gov.cn/bszn/DH_bszn_banxi.asp,您能够提供规定所需资料,就可携带相应资料来我中心申请。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