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及自动划转的几个问题

2009-10-16 15:5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使用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想把我和我老公的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并想办理公积金的自动划到还款帐户的业务,有几个问题:
一、关于提取公积金
1、是否需要提交购房合同?
2、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
3、支取申请书是否需要单位盖章? cp gjj123

二、关于委托提取
1、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
2、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受理吗?还是必须去东城、塘厦、虎门、常平支行?
3、指南中所说“办理时需先在建设银行窗口打印信息单,然后填写好《审批表》并到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再到建设银行窗口签约完成委托。”,“信息单”是指什么?“公积金提取窗口”是否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窗口?

本文来自gjj123

如能解惑,不甚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一、1、无需提供购房合同。
2、如只办理支取余额的业务,无需双方到场,但办理自动划扣业务必须双方本人到场。
3、申请书、审批表都无需单位盖章。
二、1、必须双方同时到场,还需带上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东城支行在同一层办公大厅,其他三家支行基本也都和公积金的镇区办事处一起办公。
3、信息单是显示您贷款余额信息的一张单据,一般是在办理业务当天打印,是办理委托业务必须的材料,在建行窗口打印。公积金提取窗口即公积金中心窗口,这两种窗口都位于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办事大厅。
提示:办理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只能划扣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月供,商业贷款部分不能被划扣;办理了委托业务后,不能再按照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方式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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