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多久可以提取

2009-10-15 21:43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广西南宁工作,2009年9月1日离职了,到现在账户状态都还是正常的,但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什么时候才可以?需要什么材料?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若你为外市户口职工且在东莞的单位已离职,则可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及公积金存折提取在东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并销户。
注: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含5万元),可直接到东莞市任何一间建行办理;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需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三个办事处(常平、虎门、塘厦)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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