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本人在广州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期,现需在东莞提取公积金,基本资料:①个人住房/购房借款合同(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②个人有效身份证;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⑤供楼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本人已据备,但在外市购房贷款的另外要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权证》、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实际情况如下:因贷款买房,不可能有<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抵押在银行,房地产发展商未有提供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目前只有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但因只付了首期,所以发票金额只是首期金额,请问可办理金积金提取吗?
gjj123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提供首期款的发票也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