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持《集体土地使用证》领取公积金?

2009-10-15 15:20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是广东梅州的,在老家建造自家民宅房(土地属村集体土地)!但已办有国土局的房屋准建证!
根据你们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范围: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像我这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能否领取公积金?望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若根据当地政策,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办理个人所有的《房地产权证》,则可以凭上述资料以建房用途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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