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回复如下:
1、借款人的配偶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住房贷款。
2、塘厦办事处可以办理(电话82772882)
3、提交结婚证及如下资料办理:
①《个人住房/购房借款合同》;
②《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房地产权证》三项其中之一;
③个人有效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⑥供楼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gjj123
上述情况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其他情况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银行未提供《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房地产权证》原件给申请人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盖银行业务公章。
在外市购房贷款的提供《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之外,另外要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权证》、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注:另需提交所有借款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可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